详细内容:审计报告出具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出具审计报告
在2016年2月5日中基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提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21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同 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 机构公示状态。
2、 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成立满一年但未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3、我司专业会计团队,专业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另:我司协助办理全国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时,需要提交律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51站台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