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报税:第一次是自公司成立起18个月内,以后每年1次。财政日可以选择3月31日或12月31日。
香港公司报税分为两种:
第一, DORMANT A/C(零申报/业务不活跃审计报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我司不另收费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包括香港本地业务和海外业务)。
第二 报税——核数师报告(Auditor's'S Report)(做账及核数参考价格见下图):
1. 做账:由会计师根据单据量及繁简程度来核价
2. 核数:根据香港政府规定,核数必须由香港CPA执牌会计师来操作。
3. 报税:核数后的报告提交香港政府,由香港政府最终核定纳税金额及结果。海外利得是无需纳税的。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何为海外利得?如何判定?
1、没有经营地址
2、非香港客户
3、货物不到香港转口
4、合同发生地不在香港
5、没有雇香港员工(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51站台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