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产品进口所需办理的手续由其所属商编的监管条件而定,鲜冷牛肉一般归“0201”项下,冻牛肉一般归“0202”项下,您可在本网“进出口商品信息”输入关键字查询具体商编及其监管条件
一、牛肉等肉类产品需从“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的国家和企业进口,且不能属于“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内的产品。只有获得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方可向我国出口肉类、水产品。
二、如是从允许的名单内进口,肉类前需要办理资质及证件以供参考:
1、进口肉类的收货人须实施备案,贵司需要有肉类进口资质才能代理进口。请于每年四月底或九月底将资料送至厦门检疫局动植处,再由动植处将资料送至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审核,总局审核完毕后会出有关的公告。
进境还需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此证的办理(由贵司办理)
三、以下是办理相关证件或备案的事项供参考: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大宗农产品备案:
肉类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1)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企业备案登记表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非外资企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企业)
(3)工商营业执照
(4)食品流通许可证
(5)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企业再在备案系统中进行大宗农产品备案。
(三)如需办理(监管条件含)“自动进口许可证”,大宗农产品备案成功后,方可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
四、如果进口冷冻肉类产品,请先联系检验检疫指定存储冷库(或自行向检疫局申请存储仓库),签定仓储协议后,在办理进口报检时须提供复印件,进口后如遇抽样检测,须将货物暂时存放在与仓储协议一致的指定冷库中,待检测结果。(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51站台网看到的,谢谢!)